(五)加強行業基礎建設,提高行業服務能力。
完善行業標準體系。指導藥品流通行業協會提升行業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和前瞻性,進一步健全行業管理和服務標準規范。建立藥品流通編碼規則或電子數據交互規范,逐步實現藥品高效流轉和全程可追溯。制訂零售藥店分級管理制度,開展零售藥店經營服務能力分級評定。制訂常用中藥材商品規格等級標準和中藥材包裝、倉儲、養護、追溯等相關標準。通過開展標準宣傳培訓、標識使用許可、執行情況監督等工作,引導藥品流通企業貫徹行業標準。
提升行業統計工作質量。根據行業發展的新動態和新趨勢,及時調整行業統計指標體系,完善統計制度。進一步擴大行業統計工作的覆蓋面,將更多企業納入統計直報系統,提高統計全面性和準確度。進一步縮短行業統計數據反饋周期,提高統計時效性。適時優化數據報送系統,加強行業統計人員培訓。進一步強化行業統計數據分析與應用工作,充分挖掘數據信息內在價值,逐步實現行業內及相關部門間的統計信息共享。
加強理論研究和人才培養。組織藥品流通行業協會、大專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機構和企業開展藥品流通行業重大課題研究,加強對智慧型醫藥服務、醫藥電子商務等方面的藥品流通理論研究。鼓勵行業協會和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職業培訓和國際培訓,形成多層次的行業人才培養體系。加大對專業型、復合型中高級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優化企業中高層管理團隊。加強對供應鏈管理、現代物流、藥學服務、健康管理等專業人才的教育,積累行業發展的后備人力資源。
強化企業經營管理能力。鼓勵藥品流通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建立信息完備的藥品購銷記錄,積極推行藥品購銷票據管理規范化、電子化。嚴格落實憑處方銷售抗菌藥物,加強藥品效期和包裝材料管理,規范過期藥品等廢棄藥品及其包裝材料的處置。完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徹底排查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發生。探索建立藥品(中藥材)信息化追溯系統,切實提升企業管理能力。結合轉型升級進行組織架構變革,制訂服務質量標準,建立服務水平評價和考核體系,形成自我激勵機制。支持開展品牌建設,實施品牌戰略,努力打造品牌企業、品牌藥店。鼓勵老字號藥店在保持傳統優勢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品牌影響力。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逐步健全藥品流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藥品管理法》修訂,完善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政策,加快推進藥品流通領域改革。落實行業管理職責,利用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各項商貿流通促進政策,積極支持藥品流通行業轉型升級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財政、金融、規劃、土地等方面地區支持政策,鼓勵藥品流通企業建設現代醫藥物流網絡和信息技術應用系統。
(二)推進統一市場建設。
完善藥品流通領域市場機制,配合有關部門有序清理和廢止在企業跨區域經營、合作商選擇等方面存在的阻礙藥品流通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藥品定價、采購和支付機制,參與制訂有關競爭政策,清除市場壁壘,打破地方保護和地區封鎖,促進形成全國統一的藥品流通市場體系。
(三)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配合有關部門規范藥品流通市場秩序,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虛假交易、偽造記錄、虛構流向、非法渠道購銷藥品和發布虛假藥品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12312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投訴舉報熱線的作用,規范投訴舉報的受理、移交、辦理和反饋流程,完善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發揮藥品流通行業協會的監督作用,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四)加強行業信用建設。
加強行業誠信和職業道德教育,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樹立一批誠實守信的標桿企業。建立藥品流通企業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及時公開,形成信息公開、分類管理、社會監督的行業信用管理機制。完善藥品流通行業信用評價體系,鼓勵企業參與行業信用評價和誠信經營示范創建活動。
(五)建立規劃實施跟蹤機制。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實施責任,創新實施機制。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地區的具體規劃或實施意見。建立對規劃實施效果的定期評價、問題反饋和總體評估機制,將評估結果充分運用到政策制訂、執行、督查和整改全過程。加強規劃實施過程跟蹤和監督檢查,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按期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