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河流水電規劃。加快推進水電規劃研究論證工作,全面完成雅礱江上游等重點河流(河段)水電規劃工作。統籌考慮綜合利用、生態保護、移民安置、區域發展需要,完成金沙江虎跳峽、長江宜賓至重慶、黃河黑山峽等重點爭議河段開發方案綜合研究論證工作。
——滾動調整抽水蓄能規劃。統籌考慮區域電力系統調峰填谷需要、安全穩定運行要求和站址建設條件,對尚未開展選點規劃的地區適時啟動規劃工作;對部分已有選點規劃,經論證有增補、調整站點必要的地區進行滾動調整,充分論證系統需求,分析研究抽水蓄能電站的合理建設規模和布局,優選確定規劃站點。根據發展需要,適時啟動新一輪的全國抽水蓄能規劃工作。
——推進重大項目勘測設計。抓緊推進一批戰略性工程、控制性水庫、骨干項目的前期工作,重點做好金沙江白鶴灘、龍盤、崗托,黃河茨哈峽等常規水電站,河北撫寧、浙江寧海、遼寧清原等抽水蓄能電站的勘測設計、方案研究等工作,優化工程設計,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提出科學合理的工程建設方案。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各項準備工作。
(二)大型基地建設
——基本建成六大水電基地。繼續推進雅礱江兩河口、大渡河雙江口等水電站建設,增加“西電東送”規模,開工建設雅礱江卡拉、大渡河金川、黃河瑪爾擋等水電站。加強跨省界河水電開發利益協調,繼續推進烏東德水電站建設,開工建設金沙江白鶴灘等水電站。加快金沙江中游龍頭水庫研究論證,積極推動龍盤水電站建設。基本建成長江上游、黃河上游、烏江、南盤江紅水河、雅礱江、大渡河六大水電基地,總規模超過1億千瓦。
——著力打造藏東南“西電東送”接續能源基地。開工建設金沙江上游葉巴灘、巴塘、拉哇等項目,加快推進金沙江上游旭龍、奔子欄水電站前期工作,力爭盡早開工建設,努力打造金沙江上游等“西電東送”接續能源基地。
——配套建設水電基地外送通道。做好電網與電源發展合理銜接,完善水電市場消納協調機制,按照全國電力統一優化配置原則,落實西南水電消納市場,著力解決水電棄水問題。加強西南水電基地外送通道規劃論證,加快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建成投產金中至廣西、滇西北至廣東、四川水電外送、烏東德送電廣東、廣西等輸電通道,開工建設白鶴灘水電站外送輸電通道,積極推進金沙江上游等水電基地外送輸電通道論證和建設。
(三)中小流域開發
——控制中小水電開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統籌全流域、干支流開發與保護工作,按照流域內干流開發優先、支流保護優先的原則,嚴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電開發,保留流域必要生境,維護流域生態健康。水能資源豐富、開發潛力大的西部地區重點開發資源集中、環境影響較小的大型河流、重點河段和重大水電基地,嚴格控制中小水電開發;開發程度較高的東、中部地區原則上不再開發中小水電。棄水嚴重的四川、云南兩省,除水電扶貧工程外,“十三五”暫停小水電和無調節性能的中型水電開發。
——支持離網缺電貧困地區小水電開發。支持邊遠缺電離網地區,因地制宜、合理適度開發小水電,按照“小流域、大生態”的理念,合理布局規劃梯級,科學確定開發規模和方式,維持河流基本生態功能。重點扶持西藏自治區,四川、云南、青海、甘肅四省藏區和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小水電扶貧開發工作,繼續實施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解決當地居民用電問題。“十三五”期間全國新開工小水電500萬千瓦左右。
(四)抽水蓄能建設
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各地區核電和新能源開發、區域間電力輸送情況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要求,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
——加快推進規劃站點建設。抓緊落實規劃站點建設條件,積極推進開工建設。加快開工建設一批距離負荷中心近、促進新能源消納、受電端電源支撐的抽水蓄能電站。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確保工程按期投產。
——研究試點海水抽水蓄能。加強關鍵技術研究,推動建設海水抽水蓄能電站示范項目,填補我國該項工程空白,掌握規劃、設計、施工、運行、材料、環保、裝備制造等整套技術,提升海島多能互補、綜合集成能源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