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錢江晚報消息,歐盟非食品類商品快速通報系統(RAPEX)對一批浙江金華產電動平衡車發布預警通報,該產品因充電器絕緣不合格(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合格)、塑料配件阻燃不合格被芬蘭永久撤市,并通報全歐盟國家。
經調查,該被通報產品是浙江金華某企業在2015年年底平衡車出口大熱時所生產。本次通報共涉及兩款平衡車,共1375輛。根據通報內容,電動平衡車充電接口及其塑料外殼、充電插頭、熔斷器塑料外殼未能通過灼熱絲測試(750℃),在灼熱絲測試過程中,出現明火;充電器印制電路板(即PCB板)的初級繞組絕緣漆和次級繞組絕緣漆存在接觸,因此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為0mm,內部帶電部位至電器插頭頂端之間的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為1.3mm,而要求的距離至少為5.0mm和3.0mm;充電器PCB板初級電路和次級電路之間僅有一個電容器相連接。按要求,保護阻抗應至少由兩個單獨的元件構成,這些元件的阻抗在器具的壽命期間內不可能有明顯的改變。
電動平衡車產品今年以來頻發質量安全事件,遭包括美國、歐盟、加拿大、中東、澳大利亞等國和地區政府重點關注,其中美國、沙特、澳大利亞等國專門針對平衡車產品制定了相關技術標準,部分國家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
金華是我國電動平衡車的第二大產地,此次平衡車通報事件是金華地區首例,也是浙江省首例,與此同時,金華地區2016年電動平衡車產品因質量問題遭國外退運共計15批,5511輛,795674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