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日起,支付寶將對支付賬戶管理和轉賬管理做相關調整,并不再為銷售POS機類的商戶提供服務。
支付寶表示,為貫徹央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重要通知》相關要求,對支付寶部分業務規則進行調整。
賬戶管理方面主要包括:12月1日起,同一用戶在支付寶只能開立一個Ⅲ類賬戶;新用戶注冊之日6個月內未發生交易的,賬戶可能會被暫停使用,重新認證后即可再次使用;如果多個賬戶對應統一手機號碼,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寶將對此類賬戶進行告知并清理。
在轉賬管理方面,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寶賬戶轉賬時,單日轉賬筆數上限為100筆。單筆轉賬金額規定保持不變。
此外,支付寶根據《通知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支付寶將不再為銷售POS機、刷卡器終端的商戶提供收款服務。
據悉,9月30日,央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重要通知》,對支付結算活動進行具體的管理。其中就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存量支付賬戶清理”、“加強轉賬管理”、“加強銀行卡業務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要求,新規于今日起落地執行。
其中,根據央行方面的解釋,個人結算賬戶中的Ⅰ類戶為當前個人在銀行柜面開立、現場核驗身份的賬戶,具有全功能;Ⅱ、Ⅲ類戶為通過銀行柜面或者互聯網等電子渠道開立的銀行賬戶,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與Ⅰ類戶綁定使用。
以下為支付寶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