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在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如何規范使用確實是個大問題。近日,《山東省循環經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開始實施,不符合相關標準的塑料袋被禁止生產,而且商超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違規者將會受到處罰。目前,濰坊市各大商超塑料袋使用情況如何?11月25日,記者進行了一番走訪調查。
山東商超向顧客免費提供塑料袋將受罰
記者在奎文市場看到,幾乎每個攤位的顯眼位置都放著成疊的塑料袋,買菜的市民手里也拎著不同顏色的塑料袋。記者在一個菜攤前選購蔬菜,攤主直接從攤位上撕下一個塑料袋遞給記者,經觀察發現塑料袋上并未標明環保標志,且有很大的塑料味。據攤主介紹,塑料袋都是從市場上批發來的,價格很便宜,每天都會消耗百余個塑料袋。現在市場上賣菜的很多,如果不提供塑料袋的話,顧客會覺得不方便,至于塑料袋符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他們也不清楚,而且也沒有關注過。
隨后,記者又走訪了一些商店和水果店,發現同樣存在免費提供塑料袋的問題。“多數來店里買東西的顧客都沒有自帶購物袋的習慣,我們提供的免費塑料袋都是定制的,上面印有店鋪廣告。如果不提供塑料袋,生意會受到一定影響。至于塑料袋需要收費這一問題,估計只有大型超市執行得比較好。”一家水果店的老板說。
“請問您需要塑料袋嗎?”“不用,我有購物袋。”在荊河路一家大型超市的收銀臺處,記者發現,正在結賬的顧客有的自帶購物袋,看來“限塑令”確實起到了一定效果。據該超市工作人員介紹,超市提供的都是綠色環保、可降解的塑料袋。“限塑令”實施后,超市塑料袋便開始收費,有些市民買東西時,會隨身攜帶環保購物袋,尤其是老年顧客,已經養成了好習慣。但在執行塑料袋收費制度后,超市也發現了一些問題:超市散裝食品區連卷袋使用量有所增加,這里成了塑料袋使用的“重災區”。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有的市民購買一樣蔬菜水果會連撕五六個連卷塑料袋,剩下的直接塞進口袋。在此,希望市民能夠減少塑料袋的使用,盡量攜帶綠色環保購物袋。
如果商超向顧客免費提供塑料袋,將會受到何種處罰?《條例》規定,超市、商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免費提供塑料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既然規定已經出臺,消費者及商超都要行動起來,共同倡導使用綠色環保購物袋,保護我們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