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西發展工業外貿部照會中國駐巴使館經商處,通告根據外貿委員會于2016年6月24日在官方日報上發布的第50號決議,對2016年2月 19日發布的第12號決議中第3條內容作出修改,自新決議公布之日起,對原產自中國的南共市稅號為60011020和60019200的合成纖維毯長起絨織物繼續征收96.6%的最終反傾銷稅,對63014000稅號項下合成纖維毯的征稅方式不變。
巴方政府公告鏈接如下: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jornal=1&pagina=10&data=24/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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