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車用改性塑料生產商中國鑫達塑料有限公司已簽約一筆1.8億美元兩年期分期償還貸款,六家銀行參與一般銀團貸款。
渣打銀行擔任牽頭行兼簿記行,貸款的最高綜合收益為400個基點,利率為倫敦銀行間拆放款利率(LIBOR)加碼260個基點,平均期限為1.78年。渣打銀行還擔任額度代理行。
鑫達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是借款人,而中國鑫達及其三家子公司為擔保人。
自簽約起15個月后開始償還貸款,分四期不等額償還:12.5%(1-2)、 25%(3)、50%(4)。
所籌資金用于一般企業用途,以及為2014年2月定價的1.5億美元三年內不可贖回的五年期債券進行再融資。
該筆貸款包括四項財務承諾條款。母公司必須確保其合并有形資產凈值超過5.5億美元,合并借款凈額與合并有形資產凈值之比不得超過100%,合并借款凈額與合并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之利潤(EBITDA)之比不得超過350%,合并EBITDA凈值與合并利息支出之比不得低于2.5倍至1倍。
中國鑫達通過鑫達控股(香港),控股管理旗下分別設在迪拜、香港、黑龍江和四川等10余家獨立經營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