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溝通協調,推動協同發展。
加強標準化工作與保險監管工作的互動。一方面標準化工作要為規范性監管政策的制定做好充分預研;另一方面監管政策要推動標準化成果得以有效推廣實施。加強與質檢總局、國標委、中國標準院等單位的溝通協調,在行業標準建設、團體標準建設等方面積極尋求指導和幫助。積極參與金標委的工作,鼓勵更多保險機構成為金標委委員單位。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升服務能力。
開展標準技術內容和編制方法咨詢,為企業實施標準提供解決方案,指導企業正確、有效執行標準。加強標準化服務能力建設,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標準化服務機構發展。通過多種渠道大力宣傳保險業標準化方針政策、先進典型和突出成果,擴大保險業標準化影響力。加大保標委網站的推廣力度,將保標委網站打造成保險業標準化知識普及、精細管理、有效服務的網絡利器。
(四)著眼發展需要,注重人才培養。
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保險業標準化人才培養政策,逐步建立保險業標準化人才培養機制。培養跨行業、跨領域、懂業務的標準化業務骨干,提高標準化工作人員的理論實踐水平,加快建設標準化專家庫和核心人才庫,強化標準化工作專家咨詢組的效能。加強對保標委委員、聯絡員的標準化專業培訓,完善評價激勵機制,促進工作開展。與科研機構共同研究合作,開展保險業標準化基礎理論研究與應用研究,培育各領域標準編制與規劃的專項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