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確定了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退稅進度的措施,這一舉措將為企業減負、保持外貿穩定增長。
會議指出,實行出口退稅,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有利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也有利于應對當前復雜國際形勢、保持外貿穩定增長。
會議決定,從2018年11月1日起,按照結構調整原則,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將現行貨物出口退稅率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
部分出口產品退稅率展示
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
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
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和面臨去產能任務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維持不變。進一步簡化稅制,退稅率由原來的七檔減為五檔。
會議同時確定,為進一步加快退稅進度,對信用評級高、納稅記錄好的出口企業簡化手續、縮短退稅時間,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提高退稅審核效率。優化退稅服務,幫助企業及時收集單證申報退稅,盡快實現電子退庫全聯網全覆蓋。
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企業代辦退稅服務。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行為。通過采取上述措施,今年底前將辦理退稅平均時間由目前13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