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試行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意見》,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省試行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職工長期護理保險,以解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員長期護理保障問題為重點,以基層醫療機構和老年護理機構為依托,減輕參保患者家庭的事務性和經濟負擔,增進人民群眾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納入長期護理保險覆蓋范圍。
關于保障范圍。《意見》提出,職工長期護理保險重點保障長期處于失能或半失能狀態的參保人員日常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等所需服務費用。各市可根據當地保障需求和資金承受能力,低水平起步,科學確定重點保障人群和具體保障項目,并隨經濟發展和資金支撐能力提高逐步調整。
在待遇支付方面。職工長期護理保險資金支付協議護理服務機構和人員為參保人員提供的符合規定的長期護理服務費用,可對保障對象發生的護理服務費用進行直接補償或通過購買方式向提供服務的機構或護理人員支付費用。護理服務費用由護理保險資金和保障對象個人按比例或按定額分擔,對貧困人員可以給予適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