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近日公布了2016年廣州市食品用塑料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在廣州市生產領域抽查了80家企業生產的118批次產品,經檢驗,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7%。
本次抽查依據GB/T 17876-2010《包裝容器 塑料防盜瓶蓋》、QB 2460-1999《聚碳酸酯(PC)飲用水罐》、QB /T 1868-2004《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飲料瓶》、QB 2357-1998《聚酯(PET)無汽飲料瓶》、QB /T 2665-2004《熱灌裝用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QB/T 4049-2010《塑料飲水口杯》、BB /T 0013-2011 《軟塑折疊包裝容器》等標準,對食品用塑料工具的密封性能、跌落性能、乙醛、感官指標、蒸發殘渣、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脫色試驗、耐熱性等項目進行檢驗。
結果顯示,標稱廣州鑫愛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塑料飲水杯(型號規格:150ml;生產日期/批號:2016-04-18),“蒸發殘渣:正己烷”項目不合格,整改復查中;標稱廣州市億方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PP水杯(型號規格:160ml;生產日期/批號:2016-04-20), “跌落強度”項目不合格,整改復查中。
據介紹,蒸發殘渣(正己烷)超標的與食品接觸的產品若接觸到油脂類食品時,會析出過量油溶性殘渣,人體過多吸收蒸發殘渣將有害健康,尤其是對處于成長期的兒童可能影響會大些。此外殘渣還會直接影響食品的色、香、味等食用質量。跌落強度項目不合格,會影響產品的使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