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評價“十二五”新材料產業發展目標的實現情況?
2010年,國務院做出了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確定了包括新材料在內的7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這是我國首次將新材料做為一個獨立的產業,從國家戰略角度進行重點扶持。“十二五”以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新材料產業發展迅速,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產業規模日益壯大,綜合實力明顯增強,有力支撐了國民經濟發展和國防科技工業建設。
總體上看,新材料產業基本實現了“十二五”規劃目標。產業規模方面,總產值由2010年的0.65萬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近2萬億元,年均增速超過24%,基本達到“十二五”預期。創新能力方面,一批填補國內空白的新材料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十二五”期間多項國家級技術發明一等獎、科技進步一等獎、自然科學一等獎等均頒發給了新材料領域的技術成果。產業結構方面,一批龍頭企業和領軍人才不斷成長,北京、天津、深圳、寧波等地區初步形成了新材料產業集群,推動了區域產業結構升級和資源整合。通過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創建工作,全國已建設了48個新材料領域相關基地,形成了一批發展載體。保障能力方面,重點領域新材料綜合保障能力明顯提升,化工新材料保障能力達到了63%,高強高韌汽車用鋼、硅鋼片等國內市場占有率達到90%以上。材料換代方面,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關鍵材料升級換代工程實施方案》,推動了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海洋工程等領域部分材料批量生產和規模應用。
2、編制《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的總體考慮是什么?
《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簡稱《指南》)是落實《中國制造2025》的重要文件,是“十三五”期間指導我國新材料產業發展的頂層設計。為做好《指南》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組織有關院士、專家成立了起草組,開展了歷時一年多的編制工作。起草組堅持問題導向,既著眼于產業發展全局,又聚焦于產業面臨的突出問題,力求讓《指南》重點體現以下幾方面特征:
一是以解決下游應用行業新材料需求為導向,將滿足《中國制造2025》重點領域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需求作為主攻方向,將提升新材料保障能力貫穿始終。二是高度重視新材料產業新體系建設任務,部署了創新體系、技術裝備體系、供需對接體系、標準體系、統計體系、技術成熟度評價體系等重點工作。三是注重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的基礎上,著力提高部門工作的協同性、政策措施的配套性,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形成推進新材料產業發展的合力。四是以細化、具體、可操作為《指南》編制基本原則,對《指南》中重點任務提出了明確的部門分工,力求提出的每一項任務都可落實。
3、《指南》提出的三大發展方向是如何考慮的?
新材料范圍廣、門類多、品種雜。“十二五”時期我們根據材料的物理化學屬性、功能結構特征和未來發展趨勢,將新材料分為特種金屬功能材料、高端金屬結構材料、先進高分子材料、新型無機非金屬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6大門類,初步搭建了新材料分類體系。經過5年多的實踐檢驗,這一分類方式,較好地體現了新材料特點,對于行業管理、用戶選材、統計監測等均具有良好的指導意義。
“十三五”期間,為了體現分類施策的概念,《指南》提出了三大重點發展方向,分別是先進基礎材料、關鍵戰略材料、前沿新材料。
4、“新材料保障水平提升工程”的提出背景和過程是什么?
“新材料保障水平提升工程”梳理了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等10大領域急需的新材料品種,明確了發展方向、解決途徑和應用目標。這10大領域,有9個是《中國制造2025》中的重點領域,另外一個“節能環保”是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一個重要方向。可以說,這10大領域基本概括了我國制造業轉型發展的重點。
在編制過程中,我們組織上述10大領域的代表企業、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對所在領域目前面臨的材料制約問題進行了系統梳理,全面掌握了每一種材料所處發展階段、主要應用環節、國內外生產應用情況、存在的發展瓶頸、“十三五”要解決的主要問題等,分領域逐項明確了“十三五”期間為提升保障水平,需要開展的重點工作,最終形成了“新材料保障水平提升工程”。
5、為什么要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
前沿新材料是引領新材料技術發展方向、催生新生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前沿新材料的技術和產業化應用突破,有可能會對經濟和社會產生變革性的影響。例如,被廣泛看好的石墨烯,由于具有透光性好、導熱系數高、電子遷移率高、電阻率低、機械強度高等優異性能,如果能在規模化制備及應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將有望帶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快速發展。
6、為什么要強化新材料協同創新體系建設?
新材料技術高度密集、發展日新月異,創新是新材料產業發展的基礎與核心。一直以來,我國新材料技術積累比較薄弱,整體創新實力不強,主要表現在:一是基礎研究相對落后,原創性新材料技術成果比較欠缺,部分核心專利受制于人。二是創新資源、創新力量非常分散,重復研究、重復投入現象比較突出,尚未形成與產業鏈、資源鏈向匹配的創新鏈條,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結合的協同創新體系尚未建立。三是技術創新以實驗室、小試為主,側重于解決材料的有無問題,對工程化、產業化的關注不多,工業化技術研究平臺和團隊比較欠缺。在國際新材料創新速度不斷加快的形勢下,我國新材料產業的創新能力更是捉襟見肘,進而影響了產業發展水平的提升。因此,“十三五”期間,《指南》著重強調了新材料產業協同創新體系建設任務,提出了“新材料創新能力建設工程”,就是為了完善新材料創新鏈條薄弱環節,打造一批新材料制造業創新中心、新材料性能測試評價中心、材料基因技術研究平臺等創新載體,形成符合我國新材料產業發展特點的創新體系。
7、如何理解新材料的初期市場培育?
材料的價值,是在應用中體現出來的。一種新材料投入市場之初,需要經過長期的測試評價與應用考核,資金、時間成本較高,下游用戶使用新材料也存在較大風險。因此,很多用戶企業寧愿選擇高價進口,或者犧牲一定的材料性能,也不愿意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材料不在應用中不斷完善性能,工藝技術就無法迭代優化,一些關鍵的數據也無法積累。這種現象客觀上導致了我國新材料產業普遍存在著“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的問題,也是新材料產業生產應用脫節的一種表現。
新材料的初期市場培育,是新材料推廣應用的關鍵環節,也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中提出的“驚險的一躍”。新材料“首批次”推廣應用困難,是制約我國新材料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的關鍵瓶頸。按照《指南》要求,“十三五”時期,將通過組織實施“重點新材料首批次示范推廣工程”,加強供需對接,建立新材料應用示范保險補償機制,建設一批生產應用示范平臺,開展應用示范等工作,進一步推動產用結合,激活和釋放下游行業對新材料產品的有效需求,加快新材料創新成果轉化和應用,提升我國新材料產業整體發展水平。
8、重點新材料應用示范保險補償試點是怎么考慮的?
通過保險補償機制,對產品應用示范的風險控制和分擔作出制度性安排,是突破產品應用初期市場瓶頸,激活和釋放下游需求的有效方式。這一市場化手段,已經在重大裝備“首臺套”的推廣中得到成功應用。在重大裝備“首臺套”的基礎上,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保監會進一步就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問題開展了研究。初步考慮是通過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材料生產企業投保、材料使用單位受益的方式,降低用戶使用新材料的風險,加大新材料產品的應用推廣力度。
9、為什么要建設新材料生產應用示范平臺?
為加快部分關鍵材料品種推廣應用,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在船舶用鋼、電工鋼、民機鋁材等領域建立了一批上下游合作機制,組織上游材料生產企業、下游重點用戶以及部分科研院所,建立密切合作關系,共同解決材料應用中問題。在實踐過程中,這些上下游合作機制對于材料的推廣應用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很多品種在短期內就完成了測試、試用、優化、批量應用的全過程。
“十三五”時期,我們將在上下游合作機制的經驗基礎上,選擇一些重點領域,支持材料生產企業和下游用戶聯合建立一批生產應用示范平臺。該平臺是上下游合作機制的“升級版”,是實體化、具體化的上下游合作機制。平臺將作為連接材料生產和應用的一個重要環節,由上下游企業共同投入相關資源,聯合攻關共性問題,重點針對下游用戶需求開展新材料工藝技術與應用技術開發,完善材料全尺寸考核、服役環境下性能評價及應用示范線等配套條件,實現材料與終端產品同步設計、系統驗證、批量應用與供貨等多環節協同促進。目前,我們已經在核電材料、集成電路材料、新能源汽車材料等方面開展了方案研究,下一步將積極啟動相關平臺建設。
10、如何加強新材料產業標準體系建設?
標準是提升新材料性能品質、增強新材料創新能力、推動產業高端化發展的重要途徑。“十二五”以來,我們組織實施了《新材料產業標準化工作三年行動計劃》,累計制修訂了400余項新材料產業標準,緩解了新材料產業存在的標準缺失、標齡老化等問題。但總體上看,我國材料標準體系還不完善,存在著關鍵標準前期研究相對不足,標準制定所需的工藝參數等基礎數據缺乏,標準制修訂周期過長,新材料標準與下游應用標準脫節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十三五”時期,新材料產業標準體系建設將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一方面通過加大標準制修訂工作力度,成套、成體系完成一批重點新材料標準,加快標準國際化步伐。另一方面將加大工作創新,通過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加強標準與下游用戶行業銜接等方式,提高新材料標準的宣貫實施力度,進一步發揮企業在標準制修訂、宣貫中的主體作用,不斷提高新材料標準化工作水平。
11、為什么要實施“互聯網+”新材料行動?
互聯網已經滲入到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聯網與實體產業相互融合已經成為全球趨勢,各國都在加速利用互聯網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和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德國政府提出的工業4.0,將互聯網技術應用在工業生產中,利用信息系統提高生產、制造、銷售過程的智能化水平。《中國制造2025》也提出要利用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動制造業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十三五”乃至今后一段時期內,新材料產業面臨著材料品種牌號不斷增多、生產和用戶企業分布廣泛、對材料的個性化需求日益增加等發展趨勢,是典型的可以利用互聯網創新成果,進行融合發展的重要領域之一。因此,《指南》提出了“互聯網+”新材料行動,一是旨在支持企業利用信息技術和先進手段,提高新材料設計生產制造效率,降低運營成本。二是支持基于互聯網的新材料創業創新,通過搭建垂直化、專業化的網絡平臺,創新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銷售模式,形成新材料產業發展新動能。三是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建立若干數據庫,為新材料開發設計和生產測試等提供數據支撐。
12、如何理解《指南》提出的保障措施?
《指南》提出的保障措施包括創新組織協調機制、優化行業管理服務、加大財稅金融支持、推進軍民融合發展、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等5個方面,主要思路是通過加強各部門、各方面銜接配合,形成支持新材料產業發展的合力。在《指南》實施過程中,將按照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加強部門間工作協調,實現各部門政策、資金、項目的銜接,同時將發揮專家委員會、行業協會、聯盟等力量。在財稅政策方面,將立足新材料領域現有相關資金,合理定位資金支持重點,從基礎研究、產業化、應用示范等環節做到各有側重,避免重復、分散。在軍民融合發展方面,將通過加強信息引導,利用已有平臺、目錄,推動新材料領域軍民資源共享,促進軍民新材料技術雙向轉化、雙向促進。